Baymin

🙈我明目张胆地吃太太的粮,然后悄咪咪地写点文。

So Far Away

S O

F

Father, please bless me.

亲爱的日记

对不起我又毁约了,今天我依然没有要到我男朋友的电话。

不过在我这一周的下班时间与周末的不断跟踪,不对,是不断主动了解之后,我更加坚信自己的感觉了。

James Buchanan Barnes,这是我听过最好听的名字。这个名字光想起来就像浸在了蜂蜜水里,周围全是金黄色的泡沫。

他的朋友叫他Bucky。这是我在他常去的咖啡店“一本正经”地喝咖啡看报纸时,听到的。然后我就在心累念了不下一百遍。念到每一个字母,每一个发音都能开出花来。

这名字很适合他不是吗?甜的像他的微翘的睫毛,像他笑起来时嘴角的小括号,像他撅起嘴思考时,用食指轻轻刮弄的下巴。

他习惯在七点半出门,即使周末也这样。

他会去跑步,就绕着离家不远的那个湖一圈圈的跑。我真想让你看看,当汗水打湿他的头发,晨曦透过薄雾散在他的侧脸上时,面颊微红,汗珠晶莹,连耳朵都被画笔勾勒了一圈。我当然不会那么明显跟踪的好吧,我就只是同一时间晨跑并碰巧追上他几圈而已。

回家打理一番后,他会在九点出门去上班。你绝对猜不到他的工作!他居然是一名幼儿园老师!我想不出更适合他的职业了,我觉得他和孩子们相比,他才是最可爱最甜的那一个。有一次我翘班去悄悄看他,撞见他在花园里散步。一个男孩的手紧紧抓住他的左手小拇指,而一个女孩借力他的手臂,埋在他的怀抱里。他满脸宠溺,像是一个天使,全身都散发着耀眼的圣光。他一定会是个好父亲,我想,我和他以后一定会领养一群孩子。你肯定觉得我很可笑吧,不过见过几面都已经想到有孩子了。有时自己也想克制,但总是情不自禁想象我和他的未来。我算是也明白了爱情使人盲目这句话。

他会在下午五点半回家做饭。他的厨艺一定很好,隔着几堵墙,我也能嗅到令人垂涎三尺的香味。

饭后,他有时会出门,应该是去和朋友聚会吧,我想,因为我撞见过一次他和朋友勾着肩,有点微醺的拿着酒瓶从大街上走回来。有时也是待在屋内,一直到晚上十二点才关上灯。

还算规律的生活,不是吗?

而且我发现,他真的喜欢两条街外转角的那家咖啡店,他一周去了四次,都是早上跑完步后,点一杯拿铁,打包带走。边用他的小熊印花毛巾擦着额头上的汗珠,边品尝他的咖啡。他也很喜欢吃李子,就是我第一次见他的那一家的李子,他一周去了三次,每次都是一大袋。我觉得李子那种酸涩的味道,完全比不上我的草莓布丁,真不知道他为什么那么喜欢。不过可能就是这样的无法理解,才让他更加的吸引人吧。

你说,如果我下次给他打招呼时直接送给他李子,他会不会直接爱上我呢。

好啦,我知道自己的想法很蠢。

再等等吧,再等等,我会行动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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